佛山市商務局關于印發《佛山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商貿流通業方向(扶持內貿流通業創新發展專項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
佛山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商貿
流通業方向(扶持內貿流通業創新發展專項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佛山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商貿流通業方向(扶持內貿流通業創新發展專項項目)(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的管理,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佛山市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有關規定和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專項資金是指由市級財政預算安排,用于支持商貿流通企業創新發展,促進區域消費中心城市建設、傳統消費升級、培育壯大新型消費,優化消費供給、激發消費增長動能,推動商貿流通企業做大做強,促進商貿流通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開透明、公正合理、規范有效、突出重點和強化監督的原則。
第四條 專項資金由市、區兩級商務和財政部門分別履行相應管理職責,資金使用單位按規定申報使用專項資金。其中:
市商務部門是專項資金的主管部門,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ㄒ唬┨岢鰧m椯Y金年度預算報市財政部門審批;
?。ǘ└鶕磕甑闹攸c工作安排,提出年度專項資金重點扶持方向和要求,制定并公布專項資金申報指南,并報市財政部門備案;
?。ㄈ┙M織專項資金的項目申報和評審,提出專項資金分配方案并按規定程序報批;
?。ㄋ模┫逻_專項資金安排計劃;
?。ㄎ澹┴撠煂m椯Y金管理,監督項目實施;
?。胸斦块T組織專項資金收回統籌使用工作,以及對違反資金使用有關規定的專項資金使用單位依法進行處理。
市財政部門是專項資金的監管部門,其職責是:
?。ㄒ唬徍耸猩虅詹块T報批的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及決算;
?。ǘκ猩虅詹块T提出的專項資金分配方案進行審核,并按規定程序撥付資金;
?。ㄈ┍O督檢查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按規定選擇重點項目實施抽查評價;會同商務部門對專項資金進行績效評價;
?。ㄋ模猩虅詹块T做好專項資金預算調整、收回統籌使用等相關工作;
?。ㄎ澹┴撠熃ㄔO佛山市政府扶持資金綜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佛山扶持通平臺),供專項資金使用單位實行網上申報。
各區商務部門負責組織本部門(機構)或本地區所屬企業、單位專項資金的項目申報、初審、監督及績效評價等工作。
第二章 支持對象和支持標準
第五條 專項資金的支持對象必須是在佛山市行政區域內經營、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的法人企業和其他組織。
根據項目情況,部分項目支持對象包含商務部系統的樣本企業、市級促消費活動的相關承辦機構。
第六條 專項資金支持范圍根據市商務部門促進商貿流通業發展職能和每年重點工作安排確定??捎糜谝韵路矫妫ǜ鶕磕旯ぷ鲗嶋H另行制定具體申報指南):
?。ㄒ唬┲С稚倘疤厣虡I街區發展。
支持專業型步行街(商圈)建設,對被商務部門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示范商圈(特色商業街區)的運營企業進行一次性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金額30萬元。
支持綜合型步行街(商圈)建設,對被認定為市級綜合型示范步行街(商圈)的申報單位進行一次性獎勵,每個申報單位最高獎勵金額50萬元。
?。ǘ┲С旨{統入庫的商貿流通企業做大做強。
對納入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以下簡稱納統)限上批發、零售、餐飲企業增速達標的,分類分級給予資金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金額30萬元。
?。ㄈ┲С忠M總部企業。
鼓勵大型零售、餐飲集團及電商平臺企業在佛山經營,對申報期內納統的分級分類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金額300萬元。
?。ㄋ模┲С止I企業設立零售公司。
鼓勵我市工業企業實現生產和銷售分離,支持其銷售公司在我市經營,并對在申報期內納入零售業統計的,分級分類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金額150萬元。
?。ㄎ澹┲С珠_展促消費活動。
集中組織企業參加促消費活動,打造佛山春夏秋冬四大主題品牌購物節。對根據全市統一部署,參與全市促消費重點項目的商貿流通企業及行業商協會給予支持。每家企業申報年度內最高支持金額30萬元。每家承辦機構最高支持金額30萬元/場。
?。┲С珠_展新型消費。
鼓勵傳統商貿企業發展直播營銷、體驗式消費等新零售業態,實現轉型升級、多業態發展。對納統的商貿流通企業開展新型消費的按實際發生費用的一定比例給予支持,每家企業申報年度內最高支持金額15萬元。
?。ㄆ撸┲С诌B鎖企業發展。
鼓勵在我市納統并已實行匯總納稅的批發、零售、餐飲等直營連鎖企業發展,對申報期內企業新增加直營店的數量與規模效益等給予每家企業最高獎勵金額30萬元。
?。ò耍┲С质椎杲洕?。
鼓勵國內外知名品牌和中國連鎖品牌等零售企業或其授權代理商在佛山經營首店,給予裝修費用最高40%的支持,每家企業申報年度內最高支持金額30萬元。
?。ň牛┲С稚藤Q企業智慧商店改造升級。
對符合條件的商業綜合體(商圈)運營企業、農貿批發市場運營主體或納統的零售企業,在申報期內建立網站或線上APP維護管理及推廣費用給予支持,對客戶管理平臺、供應鏈管理平臺、自助結算、統一收銀、智能導購、智慧消防、人流檢測移動基站、智能停車、智能監控、智能化巡檢等智慧商店改造升級項目中的硬件購置、系統軟件建設及升級等費用給予支持。支持金額不超過項目投入的40%,每家企業申報年度內最高支持金額40萬元。
?。ㄊ┲С稚虅詹績荣Q流通統計監測系統信息報送。
對承擔商務部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重要生產資料市場監測、商貿流通業統計分析、信息泵采集分析等系統數據報送的樣本企業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金額5000元。
?。ㄊ唬┲С志G色商場建設。
落實國家推動綠色商場創建有關政策,推進商貿流通行業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對獲得商務部綠色商場稱號的企業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金額10萬元。
?。ㄊ┲С制髽I參加國內重要專業展會。
1.對企業參加市商務局重點組織的國內展會發生的展位費用給予支持,每家企業最高1萬元/場;對外貿企業扶持標準上浮15%,每家企業最高1.15萬元/場。每場展會的展位費用合計最高支持100萬元。
2.對組織企業抱團參加市商務局重點組織的國內展會和開拓國內市場重點經貿交流活動的相關行業商(協)會給予獎勵,每個商(協)會最高補助1萬元/場。
3.對相關企業人員參加市商務局重點組織的開拓國內市場重點經貿交流活動團費(包括往返交通費及住宿費)給予支持,每個企業最高補貼5000元/場。
4.對市商務局重點組織,并由相關商協會或機構發動企業抱團在重點展會或重點交流活動中展示推介不少于15家及以上企業展品,并宣傳推廣“有家就有佛山造”佛山品牌形象的,對發生的展位費、特裝費、運費及宣傳費用給予支持,每個商(協)會或機構最高補助50萬元/場。
?。ㄊ┲С种攸c生活必需品保供企業。
在疫情防控期間,對積極響應政府號召和要求,保障全市實施封控、管控、防范措施的區域群眾生活必需品供應,并做出較大貢獻的保供企業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金額3萬元。
?。ㄊ模┲С制渌欣谏藤Q流通企業發展的事項。
對促進商貿流通企業發展的其他有關事項給予支持。
以上項目根據每年資金安排、評審結果情況,按因素法進行資金分配。
第三章 資金申報、審批及撥付
第七條 市商務部門負責制定每年度專項資金申報指南,并按照扶持政策標準化要求明確申報流程、申請材料與辦理時限。申報指南通過“佛山扶持通”平臺發布后由各區商務部門組織申報。
第八條 符合申報條件的專項資金申請方,按照申報指南的要求通過“佛山扶持通”平臺進行網上申報,經所在轄區商務部門在線初審通過后,在“佛山扶持通”平臺上打印申報材料,連同其他紙質材料一并遞交至所在轄區商務部門。各區商務部門對紙質材料審查通過后,向市商務部門提交線上及線下的申報材料。市商務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終審并提出專項資金分配方案,可視需要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
第九條 市商務部門通過部門官方網站或“佛山扶持通”等平臺向社會公示專項資金分配方案,公示期不少于5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分配方案,由市商務部門按相關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報批。在公示期間對分配方案有異議的,由市商務部門會同第三方中介機構或其他部門進行調查并出具調查結論。市商務部門應將調查結論告知異議申請人。
第十條 專項資金分配方案經批準后,市商務部門向各區商務部門下達專項資金計劃,市財政部門向各區財政部門下達專項資金。各區商務部門及財政部門根據下達的專項資金計劃及資金,向獲得專項資金支持的單位撥付資金。
第四章 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
第十一條 市商務部門負責會各區商務部門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市財政、審計等部門根據工作需要開展專項審計和督查,對審計和督查情況以適當方式進行通報,并將結果納入信用管理,相關部門在監督過程中,可視需要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 預算年度終了或專項資金預算執行完畢,市商務部門根據市財政部門開展的年度市級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的工作要求,開展年度績效自評工作。市財政部門可結合市商務部門的績效自評情況以及當年的工作重點,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對部分專項資金進行重點績效評價或自評抽查。
第十三條 獲得撥付專項資金的使用單位應切實加強財政資金的使用和管理,依法依規使用,自覺接受市商務、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上述職能部門根據履職需要向專項資金使用單位提出專項資金的相關資料信息需求時,專項資金使用單位需及時按要求做好配合,不得拒絕、推諉。
第十四條 各區商務和財政部門要及時按規定將資金撥付到專項資金使用單位,加大對專項資金項目的跟蹤服務力度,及時協調解決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和使用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并主動向市商務及財政部門反映有關情況。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專項資金使用單位在申報專項資金的過程中,被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以騙取財政專項資金的,追回專項資金,三年內停止其申報上述所有專項資金的資格,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六條 受委托的社會中介機構在對專項資金申報的評審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以及與專項資金使用單位串通作弊等行為的,取消其當年的專項資金評審服務資格。造成財政專項資金損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七條 在銜接資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嚴禁擠占挪用資金,存在違反本辦法規定,以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市商務部門可計提不超過專項資金1%的工作經費,用于前期工作(用于下一年度預算項目入庫的前期論證、立項、入庫評審等)以及1%事中事后工作經費(用于本年度以及以前年度項目驗收考評、監督檢查、內部審計、績效管理等)。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市商務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22年9月10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