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商貿流通業方向(扶持內貿流通業創新發展專項項目)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一、編制背景
根據“推動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要求,以及結合國家、省文件要求和精神,為持續促進消費擴容提質,推動商貿流通業高質量發展,經市政府同意,我局制定印發了《佛山市促商貿流通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形成了支持商貿流通企業做大做強、搭建促消費平臺、激發居民消費潛力、促進出口轉內銷、推動內貿流通企業創新發展、優化市場流通環境和落實工作保障措施等七方面18條措施,擬申請安排專項資金支持促進商貿流通業高質量發展,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促進我市消費平穩增長。
《佛山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商貿流通業方向(扶持內貿流通業創新發展專項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為《佛山市促商貿流通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配套文件,目的為規范該專項資金的管理,促進商貿流通企業高質量發展。
二、編制依據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以新業態新模式引領新型消費加快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32號)
2.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商務建函〔2020〕 141 號)
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59號)
4.佛山市商務局關于印發《佛山市促商貿流通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商務內貿字〔2021〕13號)
5.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持續恢復的意見(國辦發〔2022〕9號)
三、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分為六個章節(含附則):
第一章是“總則”,主要介紹管理辦法的依據、資金使用和管理原則以及商務、財政等部門的職責;
第二章是“支持對象和支持標準”,主要介紹資金支持的對象范圍,以及可用于支持商圈及特色商業街區發展、支持納統入庫的商貿流通企業做大做強、支持引進總部企業等14個方面的支持范圍和標準。明確了每年根據工作實際另行制定具體申報指南;
第三章是“資金申報、審批及撥付”,主要介紹申報指南發布方式、市區商務部門審核流程、資金分配與公示,以及資金的撥付等程序;
第四章是“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主要介紹部門對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的要求,依法依規使用財政資金;
第五章是“法律責任”,主要明確申報企業、評審中介機構和工作人員的責任、對應后果;
第六章是“附則”,主要明確工作經費計提比例、政策時效、實施時間等內容。
四、有效期限
自2022年9月10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